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  阜阳市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,内设办公室、社会保险股、就业促进及职业能力建设股、人才流动开发股(事业单位管理股)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、工资福利股、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(双拥办公室)、劳动人事仲裁办公室(劳动关系协调、法规监察股)9个职能股室,下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、岗位责任制办公室、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、劳动监察大队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个直属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有: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  (二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,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,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、有效配置。
  (三)负责促进就业工作,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,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落实就业援助制度,完善职业资格制度,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,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。
  (四)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,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,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。
  (五)负责全区就业、失业、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,拟订应对预案,实施预防、调解和控制,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。
  (六)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,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,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。
  (七)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,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,参与人才管理工作,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,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,负责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。
  (八)综合协调、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,执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。
  (九)贯彻落实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,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,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  (十)贯彻落实劳动、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,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,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,组织实施劳动监察,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,依法查处重大案件,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。
  (十一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 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:
  颍泉区人社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峰,负责区人社局全面工作。
  颍泉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韩亮,分管公务员管理办公室、人才流动开发股、工资福利股、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、区岗位责任制办公室。
 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徐志勇,分管党务政务公开、依法行政、综治信访维稳、物资采购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。分管局办公室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、劳动人事仲裁办公室(劳动关系协调、法规监察股)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(双拥办)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。
  颍泉区人社局党组成员、总经济师李艳萍,分管意识形态、民生工作、扶贫工作、招商引资、计划生育、妇女工作、青年工作、工程建设工作;分管社会保险股、就业促进及职业能力建设股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、职业能力鉴定所。
  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1:30 下午2:30-5:30
  单位地址:阜阳市颍泉区界首路柳荫路政务服务中心 
  联系电话:0558—2267781 邮政编码:236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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